青春在熟悉的路途迷了路

青春在熟悉的路途迷了路

车什小说2025-12-29 11:45:16
楔子初冬的早晨,冷风飕飕的沿着陶悦的领口往里灌。陶悦拉了拉毛衣的领子,排在了公交长队的最后边。这是陶悦十七岁的冬天,这一年,她离开了学校,陪伴她的只剩下冰冷的空气。偶尔,她会拿出初中的毕业照仔细端详,

楔子
初冬的早晨,冷风飕飕的沿着陶悦的领口往里灌。陶悦拉了拉毛衣的领子,排在了公交长队的最后边。
这是陶悦十七岁的冬天,这一年,她离开了学校,陪伴她的只剩下冰冷的空气。
偶尔,她会拿出初中的毕业照仔细端详,只是短短的的几个月时间,照片竟有些泛黄,只有那个少年的笑容,依旧清澈如初。

1

陶悦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到陆弃轩,少年看到她的那一刹那,明显也愣了一下。他似乎有些不太确定地说:“陶悦?”
看到对方重重地点了头,陆弃轩才松了一口气,露出清澈的笑容:“你怎么在这啊?不是说已经回老家了吗?”
陶悦挠了挠自己剪得很短的头发,有些不好意思:“我在这里打工,你呢?学习还好吧?”
一提到学习,陆弃轩的脸色就不对了,大叹了一口气:“还好吧,就是受不了我妈每天的唠叨,真是让人心烦,连练琴的时间都没有了。”
少年开始絮絮叨叨和陶悦抱怨,她一直认真地听着,但心里却很难过,她明白,对方所说的生活虽然无聊,但也只是有钱人才能拥有的生活,而自己,只能做一位听客。十分钟后,陆弃轩终于注意到自己失态了,赶紧转了话题:“你变化好大,我都认不出你了。”
是的,剪短了头发,因为在咖啡店打工而穿上了制服,还带着固定客套的微笑,这和之前乖巧低调的陶悦有着莫大的区别。
陶悦在这家咖啡店打工已经一个月了,每天早晨都在这里等公交,然后坐一个小时到了咖啡店,换上制服,便开始了一天的生活。陶悦喜欢这里浓浓的咖啡香,这能让她暂时忘记一些东西。
傍晚的客人比较少,另外两个女服务员也出去逛街了,留下陶悦自己看店。陶悦正坐在角落发呆,门被推开了。陶悦赶紧迎上去,却看见来客是陆弃轩,她欣喜的一笑:“是你啊?”
陆弃轩的脸被冻得通红,边揉着脸边打量了一下四周:“这里环境还不错,就是,太难找了。”
陶悦只是安静的微笑着,在这之前,他们认识整整十年,同班两年,陶悦对他并没有太多的隔阂。

2

晚上八点的时候,陶悦和同事交了班,便穿好外套,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,走出了咖啡店。陆弃轩也跟着走了出来。
陆弃轩推着脚踏车,从后边追上陶悦,说:“不用去做公交了,我送你回去吧。”
起初陶悦还有些不好意思,陆弃轩用袖子把后座擦拭一番后,自己先骑了上去,又一拍后座,说:“上来啊。”
这次陶悦没有犹豫,侧着坐在了后座上。上了国道,冷风愈加强烈,陶悦缩成一团,靠在陆弃轩的肩膀上。
由于自行车不堵,半个小时便到了陶悦住的地方,陶悦和陆弃轩道完谢谢后,便自己上了楼。
房子是租来的,不到十平米。陶悦拿出钥匙开了门,灯是亮着的,朱迪坐在沙发上翻看着杂志,似乎并没有发现推门而入的陶悦,倒是陶悦先开了口:“哥,你今天不用上晚自习吗?”
朱迪露出温和而平静的笑容,招呼陶悦快坐下,说:“今天学校举办庆典,我们就不上晚自习了,我出来看看你,一会还得回到宿舍去。”
“哥,我今天见到陆弃轩了。”
“他?”朱迪语气有些重,发现自己失态后脸上掠过一丝不自然,随即又恢复过来,“我给你买了酸奶,自己去拿。”
陶悦喜上眉梢,她并没有过多奢求,只要有一杯酸奶可以喝,就会乐不思蜀。
朱迪没有待太长时间,在学校关门以前便匆匆赶了回去,他一直小心谨慎,生怕犯一丁点错误而让老师抓住把柄,这样会影响他在老师们眼中的形象,直接关系到清华的保送名额会不会有他。

3

都十几年了,陶悦一直管朱迪叫哥哥,但他们并没有血缘关系。十年以前他们还只是邻居。
七岁的陶悦,七岁的朱迪,还有七岁的陆弃轩,他们生活在同一个村子里,无忧无虑。可是就在那年的一天,陶悦被邻居朱叔叔从学校接回家里,说是她家着火了。当陶悦站在自己家门口时,那里已经围了好多人,房子早已化为一片灰烬。
陶悦哭闹着,却被朱叔叔紧紧地抱在怀里。场面混乱,还有人提着半桶水冲到最前面,把水泼到冒着烟的灰堆上,陶悦清晰的听到身边的人说,“起火时悦悦她妈还在家里,老陶进去救人,两个人都没有出的来,悦悦还小,咱们看看他们家的东西有什么能使得着的咱们就拿走吧。”
那时的陶悦还太小,根本不懂这一场大火意味什么。她只记得朱叔叔把她带回家里,告诉她以后要叫朱迪叫哥哥,晚上还要住在朱叔叔家里。朱迪拉着陶悦的手,欣喜地高呼着:“我有个妹妹了。”陶悦撇撇嘴,“才不要叫你哥哥。”
大的变故对于七岁的小孩来说似乎并没有太大的影响,陶悦还像以前那样,上学,写作业,跟着朱迪和陆弃轩疯跑。几天之后,陆弃轩转学了,别人说是陆弃轩的爸爸做生意发了点小财,在县城买了房,陆弃轩要转到县城去上学。
搬家的那天,陆弃轩舍不得的哭着,最后被他爸爸死啦硬拽地塞进车里,陆弃轩摇下车窗玻璃对朱迪和陶悦说:“等你们上初中,一定要来县城上,咱们就又能见了。”
4
五年过去了,那场火灾早已从人们的记忆中淡化,村里的人都已经把陶悦当成是老朱的亲女儿,即使有的人还记得陶悦和老朱的关系,却也并不提起,只是可怜这个孩子,平时对她多加照顾罢了。
小学毕业的时候,陶悦和朱迪都很顺利的考上了县一中,别人都羡慕老朱有个好女儿,好儿子。
在开学的当天,他们很早就来到学校报道,然后坐在教室里看其他新生陆陆续续走进来,忽然有个男生停在陶悦的座位旁,惊讶的喊出了陶悦的名字。陶悦抬起头,看到这是一位长相清秀的男生,他的齿颊间泛滥着笑容,陶悦一下子就喊出了他的名字:“陆弃轩!”
“好巧啊。”
是啊,谁也没有想到他们还能再见到失散多年的儿时玩伴,而且三个人还都分在了一个班里,那一瞬间似乎又回到了五年前一起疯跑的日子。
见到陆弃轩以后,他们便成了三个人的组合,上学,放学,吃饭,总是要在一起。陶悦渐渐的喜欢上了这样的时光,渐渐也习惯了旁观两个男生每天地斗嘴,习惯了每天他们两人一起把自己送回女生宿舍。
朱迪,是那种可以再喧嚣的人群里顷刻安静下来的人。而陆弃轩,永远是他们中间一只调皮捣蛋的猴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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